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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这不就更进一步了吗?但案情依然胶着。当晚案发,和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死者相比,凶手能得到什么好处?我的唯一推断就是:凶手想控制案发的时间,确保破门而入时他也在现场——或者可以马上赶到。接下来看事实之二——有一把椅子被人从墙边拖了出来。拉格伦警督不以为意,忽略了它的重要性。而我恰恰相反,始终认为这一点极为关键。
“你在手稿中画了一张清晰的书房布局图,如果你带着它的话,一看就会发现——帕克所指出的椅子被拖出后的位置,正好位于房门和窗户这两点之间的直线上。”
“遮住窗户!”我迅速反应过来。
“你和我最初的想法一样。我原以为拖出椅子可以挡住窗口的某件东西,以防止从门口进来的人看到它。但很快我就推翻了这一假设。因为这把老式椅子的靠背虽然很高,但也只能挡住很小一部分窗户——仅仅是窗口与地面之间的那一部分而已。不,我的朋友——还记得吗,窗前摆着一张书桌,桌上堆放着书籍和杂志。而这把椅子被拖出来之后,便完全遮住了桌子——转瞬间,我隐约窥到了真相的一角。
“凶手是不是不想让人看见桌上的什么东西?是不是凶手放在那儿的东西?虽然当时我还毫无头绪,但围绕这一点,却能归纳出几个有趣的条件。例如,那件东西凶手作案时不能带走;而案发之后又必须尽快将它移除。于是,凶手必须借助那通电话,才有机会在发现尸体时身处现场。
“警方到来之前,出现在现场的有四个人:你、帕克、布兰特少校,以及雷蒙德先生。我立刻就排除了帕克,因为无论何时案发,他必然都在场。而且椅子被拖出来的事也是他告诉我的,所以帕克是清白的(谋杀和他无关,但我仍然认为他很可能就是敲诈弗拉尔斯太太的人)。雷蒙德和布兰特的疑点不能排除,因为如果第二天一早才案发,他们有可能无法及时赶到,桌上的东西就要曝光了。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今晚我对雷蒙德无意中听到的那段话所做的分析,你也听明白了吧?一得知口述录音机公司的推销员曾经来过,我就认定口述录音机在案件中一定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到半小时以前我所做的推论你也听见了吧?他们都同意我的观点,但似乎又都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假设艾克罗伊德先生当晚使用过口述录音机,为什么这台口述录音机后来不见了呢?”
“我从没往这方面想过。”我说。
“我们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买下一台口述录音机,但他的遗物中却没有这台机器的踪迹。因此,如果桌上有东西被人拿走的话——难道不就是口述录音机吗?可是,要带走这东西有一定困难。虽然所有人的注意力当时都集中在死者身上,任何人应该都有可能在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情况下接近书桌,但一台口述录音机的体积可相当大,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塞进口袋的。必须有一个足够装得下它的容器才行。
“跟上我的思路了吗?凶手的轮廓正逐渐显形。一个想尽快赶到现场,如果第二天早晨才案发就很可能鞭长莫及的人;一个携带了足以装下口述录音机的容器的人——”
我打断了他:“但为什么要拿走口述录音机?目的是什么?”
“你和雷蒙德先生一样,想当然地认为九点半听到的声音是艾克罗伊德先生在对着口述录音机说话。但请考虑一下这项新发明的用途。只要你用它进行口述,过后秘书或者打字员打开口述录音机,就能原原本本听到你的声音。”
“你是指——”我倒吸一口凉气。
“不错,我正是此意。九点半的时候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死了。当时在说话的是口述录音机——而不是他本人。”
“而打开口述录音机的人就是凶手。那么当时他肯定也在房间里了?”
“很有可能。但不排除凶手使用了某种机械装置——某种定时装置或者简易闹钟什么的。但这样一来凶手还要具备两个条件: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购买了一台口述录音机,并且具备必要的机械知识。
“看到窗台上的鞋印之前,我的以上想法已初步成型。根据鞋印我可以做出三种不同的结论:一、鞋印也许确实是拉尔夫·佩顿留下的,他当晚去过芬利庄园,有可能从窗口爬进书房,发现继父已经死亡。这是第一种假设。二、鞋印可能是某个鞋底恰好有同样橡胶钉的人留下的。但庄园里所有人穿的都是普通布鞋,而且我也不相信某个外来人员会刚巧和拉尔夫·佩顿穿一模一样的鞋。至于查尔斯·肯特,根据‘狗哨’酒吧女招待的证词,他穿的是一双‘非常掉价’的靴子。三、那些鞋印是某人故意留下的,目的是嫁祸于拉尔夫·佩顿。为了验证最后这个推论,有必要先查清某些事实。警方从‘三只野猪’拿到了一双拉尔夫的鞋,无论拉尔夫还是别人,那天晚上都不可能穿过它,因为鞋底很干净。警方的观点是,拉尔夫穿着另一双同样的鞋,而我也查出他的确有两双这种鞋。那么按照我的思路,凶手当晚穿了拉尔夫的鞋——如此一来,拉尔夫肯定穿了另外一双鞋。很难想象他会带三双同样类型的鞋——这第三双更可能是靴子。我请你姐姐去调查这个问题——坦白说,我特意将重点放在靴子的颜色上,以掩盖我的真正意图。
“她的调查结果你也知道了。拉尔夫·佩顿果然随身带了一双靴子。昨天早晨他刚到我家,我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案发当晚他穿的是什么鞋。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自己穿的是靴子——事实上那双靴子依然在他脚上——他也没其他鞋可穿了。
“于是我们离凶手的真面目又更近一步——一个当天有机会去‘三只野猪’拿走拉尔夫·佩顿的鞋子的人。”
他稍停片刻,略微提高嗓门。
“再进一层,凶手必然是有机会从银桌中盗取那柄短剑的人。也许你要反驳说,庄园里的任何人都可以下手,但我要提醒你,弗洛拉·艾克罗伊德非常有把握,她查看银桌的时候,那柄短剑已经不见了。”
他又停顿了一下。
“我们来概括一下——现在真相已经呼之欲出了。一个当天早些时候去过‘三只野猪’的人;一个与艾克罗伊德极为熟悉、知道他买了一台口述录音机的人;一个懂得机械原理的人;一个有机会在弗洛拉小姐到来之前从银桌中偷走短剑的人;一个携带着足以装下口述录音机的容器——比如一只黑皮包——的人;一个在案发后帕克打电话报警时有机会在书房里单独待上几分钟的人。事实上此人就是——谢泼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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