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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是在邀请他同居吗?
*
你捡到了一个流浪汉。
流浪汉有着高大的身材,一头灰蒙蒙的微长的白发,厚厚的胡子挡住脸,让人只能看见他深邃的蓝眸。
在将他带回家的当天,你就让他换掉了身上那一身破烂衣服。
他还剃掉了胡子,露出一张俊朗干净的脸,五官深邃,长睫垂下,面无表情时像是教堂内无情无欲的雕像。
流浪汗似乎很神秘。
你将他带回来之后,给他准备了一个房间,但是你却很少看见他出现。
他好像一下子忙了起来。
有一次,你早起下楼吃饭的时候撞见了刚回来的他。
菲内克斯身上还穿着你给他准备的衣服,但你却眼尖地看见了衣角处殷红的血迹,连同他灰蒙蒙的白发上发尾都沾染了几抹血丝。
他看到你似乎很惊讶,“大小姐?今天起的这么早?”
你扶着扶梯下楼,伸了个懒腰道:“是啊,今天有点事。”
“什么事?”
你沉思了几秒道:“埃布尔说他今天要过来拜访。”
你的眼珠转了转,移到他身上,发现他身上不仅有血迹,手似乎也受伤了。
白皙的能看见淡紫色血管的手背处有一个圆形的血痕,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到。
你犹豫了几秒道:“菲内克斯,你是做什么危险工作的吗?”
有好几次深夜,你都能看见他身上带着血回来。
你心底隐约有猜想,这样的身形,这样的反应速度,绝对是什么组织的杀手吧?
菲内克斯本听到埃布尔这个名字而变得晦暗的蓝眸一滞,他耸了耸肩,“是啊,大小姐。”
他半真半假道:“可辛苦了呢。”
你心道果然。
你抬手给菲内克斯治伤,这期间菲内克斯一眨不眨地看着你,半响,他出声唤你:“大小姐。”
你疑惑地抬头,“嗯?”
菲内克斯用一种很专注的很认真的目光看着你,“大小姐知道的吧?烂好人什么的,注定会出事的。”
“不是所有捡回家的流浪汉都像我一样好心的,像你这样的大小姐,若是还当什么烂好人的话,一定会被那些没有道德的畜生一点儿不剩吃掉的。”
你有些讶然,认识他这么久,你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严肃的神色。
你又觉得有些好笑,他这副样子,好像一只担心主人受伤害的大型犬,却又只能别别扭扭地讲出来。
菲内克斯一想到今日那个金发的小子要过来,就觉得心头一股烦躁火起,他觉得那个愚蠢的、花心的金发小子配不上他的大小姐,偏偏大小姐还一无所知,对那个金发小子嘘寒问暖。
既然被大小姐捡回来了,还在大小姐的家里住了这么久,菲内克斯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大小姐认识到那个金发小子根本配不上她。
于是,等到埃布尔过来的时候,他就在你的家里见到了一个陌生的高大男人。
你微笑着向他介绍,“埃布尔,这是菲内克斯,我的……”
你顿了一下,“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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