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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和傅家,平日往来密切,还有好多商业合作。林菲儿再看不惯裴奚若,也不敢撕破脸皮。
裴奚若“嗯”了声,笑意吟吟,“当然了,我们是老同学呀。”
“你好大度,和傅总一定会长长久久的,”林菲儿松了口气,连忙又拍了几句彩虹屁,“叔叔阿姨知道你交到这么优秀的男朋友,一定特别开心。”
裴奚若道:“其实…他已经不是我男朋友了。”
“啊?”
这也太快了吧!林菲儿一下子喜形于色,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装出一副遗憾语气,“怎么会这样呢,你这么好……”
“现在是未婚夫了,”裴奚若不紧不慢接上后半句,红唇弯起一抹弧度,“十月份,欢迎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呀。”
电话那端久久沉寂,而后“咚”的一声,像是椅子翻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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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知道裴奚若要去平城,裴母连夜送了套裙子过来,并作了一番叮嘱。
前阵子,为了塑造裴奚若宜室宜家的好形象,裴母在网上买了好多文章,将她吹成了个名门闺秀。现在要去见傅家长辈,当然不能露馅。
裴奚若换上长裙出来,裴母立即闭眼开吹,“好,很淑女,有书卷气。”
简星然在一旁无语凝噎。
镜子中的女人,鼻梁高挺,红唇美艳,分明一袭白裙也遮不住眉眼的妖气。哪来的书卷气?
“再戴个眼镜,就更有文化了。”裴奚若像是还挺满意,不知从哪摸出一副黑框眼镜,往鼻梁上一架。
好么,像是个混进学堂的狐狸精,不伦不类。
这下连裴母也闭了闭眼,认命道,“你还是该怎么穿怎么穿吧……”
反正,装得再像,以裴奚若这性格,婚后也是要露馅的。
说是该怎么穿就怎么穿,但在衣服的选择上,裴母还是把了把关——太露的不要,太艳的不要,蹦迪装……有多远滚多远。
最后,裴奚若穿了条芥绿色吊带长裙,外头搭一件白衬衫。称不上太正式,但对她而言,已经是最端庄的穿法了。
沈鸣跟着傅展行到平城机场,下车接人,看见裴奚若第一眼,忽然警觉地打了个激灵:一次两次见面,怎么裴小姐穿的都是绿色?真不是在内涵什么吗?
联想到她有八个前男友的风言风语,沈鸣觉得很有必要旁敲侧击一下。
他替裴奚若拎包,委婉道,“裴小姐,您好像很喜欢绿色。”
“是呀。”她闲闲作答。
“我们傅总吧,有点…不太喜欢绿色。”沈鸣硬着头皮开口。
不知道她听懂没有。
也没时间再问了,说话间,车子已近在眼前。
车门打开,裴奚若弯腰,第一眼,先看到里头坐着的男人。
其实,脸盲也不全然是坏处。它可以让人一次次去认识一张脸孔,每次都是崭新的体验。
有时候,因为特定的光线、角度,会让人产生“某个人好帅”的初印象,而下次见面,对方换了个登场方式,原先的惊艳感往往也就消失了。
但傅展行,却打破了这个常规。
这是两人的第五次见面,每次都是在不同情境下。
她却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男人骨相皮相俱佳,五官清俊,清贵皎洁,哪怕用目光一寸寸去审视,也挑不出败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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